新華社北京10月24日電(記者王鵬)國務院關于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情況的報告日前提請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審議。報告提出,將推動考試招生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為構建多元主體參與、符合中國實際、具有世界水平的教育評價體系提供有力支撐。
報告指出,2014年,國務院印發(fā)《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這次改革把促進學生健康發(fā)展、科學選拔各類人才、維護教育公平作為出發(fā)點和落腳點,堅持立德樹人,適應經濟社會發(fā)展對多樣化高素質人才的需要。
報告顯示,2014年以來,分五批指導29個省份啟動了高考綜合改革,形成了分類考試、綜合評價、多元錄取的考試招生模式,健全了促進公平、科學選才、監(jiān)督有力的體制機制,中國特色現(xiàn)代教育考試招生制度基本建立。
報告認為,當前,與黨中央建設教育強國、全面提高人才自主培養(yǎng)質量的要求和人民群眾希望接受更好教育的期待相比,還面臨著一些新形勢和新挑戰(zhàn)。包括,中西部地區(qū)高考綜合改革保障有待進一步加強,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有待進一步深化,考試招生相關機制有待進一步優(yōu)化,高考改革的外部環(huán)境依然復雜嚴峻等。
報告從穩(wěn)步提升中西部地區(qū)改革保障能力等7個方面提出下一步工作考慮。圍繞深化中高考考試內容改革,報告提出推動試題情境設計更加貼近學生學習生活實際,進一步增強對學生探索性、創(chuàng)新性等思維品質的考查,提升命題的科學性。在強化高考改革外部環(huán)境治理方面,報告提出集中治理地方和中學炒作、重獎高考“狀元”及教師等行為,加強對涉考培訓機構綜合治理,適時開展國家教育考試招生立法研究,不斷健全相關法律規(guī)定,全面提升考試招生的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