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0月24日電(記者申鋮)中央財政將在今年四季度增發(fā)2023年國債10000億元,增發(fā)的國債全部通過轉移支付方式安排給地方,集中力量支持災后恢復重建和彌補防災減災救災短板,整體提升我國抵御自然災害的能力。
24日,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表決通過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批準國務院增發(fā)國債和2023年中央預算調整方案的決議,明確了上述安排。
今年以來,我國多地遭遇暴雨、洪澇、臺風等災害,地方災后恢復重建任務較重;近年來,各類極端自然災害多發(fā)頻發(fā),對我國防災減災救災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8月17日召開會議,研究部署防汛抗洪救災和災后恢復重建工作,提出“加快恢復重建”“進一步提升我國防災減災救災能力”。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會會議精神,以強有力的資金保障有關工作落實,中央財政將在今年四季度增發(fā)2023年國債10000億元,作為特別國債管理。全國財政赤字將由38800億元增加到48800億元,預計赤字率由3%提高到3.8%左右。
此次增發(fā)的國債全部通過轉移支付方式安排給地方,今年擬安排使用5000億元,結轉明年使用5000億元。據(jù)財政部介紹,資金將重點用于八大方面:災后恢復重建、重點防洪治理工程、自然災害應急能力提升工程、其他重點防洪工程、灌區(qū)建設改造和重點水土流失治理工程、城市排水防澇能力提升行動、重點自然災害綜合防治體系建設工程、東北地區(qū)和京津冀受災地區(qū)等高標準農(nóng)田建設。
財政部表示,下一步將及時啟動國債發(fā)行工作,確保如期完成國債發(fā)行任務;做好預算下達工作,推動加快形成實物工作量;加強國債資金監(jiān)管,確保資金按規(guī)定用途使用。